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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平台、研究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鲁纪办发电【2015】6号文和院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鲁科院纪字【2015】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落实中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极易反弹回潮,所属各单位(平台、研究室)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二、具体要求和部署

所属各单位(平台、研究室)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确保将省纪委、院党委和院纪委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所党委和所纪委的要求,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特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务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消费券和贵重物品;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4.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5.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7.严禁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

9.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0.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单位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具体方案由所综合办公室统一部署落实。

三、严格执纪问责

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坚决予以追责。

四、监督举报

群众可通过纪委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0531-88728321。

中共山东省科学院激光研究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