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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激光研究所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工作要求按照《齐鲁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二、复试

    (一)招生学科(领域)

    招生学科领域为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控制工程领域,由我校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激光研究所、计算中心进行相关的招生复试工作。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共19人,其中激光所3人;控制工程领域招生计划共55人,非全日制10人,其中激光所全日制9人。可调剂名额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15人,其中激光所3人;可调剂名额控制工程领域全日制27人,非全日制8人,其中激光所全日制8人。复试的比例不低于1:1.2,不高于1:1.5,不是整数时四舍五入。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同学只带本科成绩单)、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我所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复查,并由审查人在复试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字,将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提交本学科(领域)领导小组。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内容。

1、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控制工程领域)复试方式与内容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100分计,专业笔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专业课命题、考试、阅卷由本学科(领域)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微机原理》或《电机学》二选一。

2)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主要以口试的形式进行,其中采取英语问答的时间不得少于面试总时间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所占分值为25分。面试过程要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创新潜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逻辑思维分析能力。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研招办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入学后半年

3)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不少于30分钟,以100分计,听力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英语听力测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接收调剂考生应遵照如下原则: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统考数学一、二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

4、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二)调剂程序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对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内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系统内接收复试通知后方能参加复试。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学院(所)未发送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本学科(领域)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领域)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招生领导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0.2×50+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我校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最终总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五、信息公开公示

本学科(领域)在本单位网站或办公地点对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本学科(领域)提出申诉。

六、违规处理

复试环节中如出现违规现象,经复试领导小组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1-88799238(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开通)

监督电话:0531-88728321(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开通)

 

 

                                           

                                        ○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